纳尔逊·罗利赫拉赫拉·曼德拉( 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 )1918年7月18日出生于南非特兰斯凯一个大酋长家庭,先后获南非大学文学士和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律师资格,当过律师。曼德拉自幼性格刚强,崇敬民族英雄。他是家中长子而被指定为酋长继承人。但他表示:“决不愿以酋长身份统治一个受压迫的部族”,而要“以一个战士的名义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”。他毅然走上了追求民族解放的道路。1944年他参加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(简称非国大)。1948年当选为非国大青年联盟全国书记,1950年任非国大青年联盟全国主席。1952年先后任非国大执委、德兰士瓦省主席、全国副主席。同年年底,他成功地组织并领导了“蔑视不公正法令运动”,赢得了全体黑人的尊敬。为此,南非当局曾两次发出不准他参加公众集会的禁令。
1961年6月曼德拉创建非国大军事组织“民族之矛”,任总司令。1962年8月,曼德拉被捕入狱,当时他年仅43岁,南非政府以政治煽动和非法越境罪判处他5年监禁。1964年6月,他又被指控犯有以阴谋颠覆罪而改判为无期徒刑,从此开始了漫长的铁窗生涯,在狱中度过长达27个春秋,他备受迫害和折磨,但始终坚贞不屈。1990年2月11日,南非当局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,被迫宣布无条件释放曼德拉。同年3月,他被非国大全国执委任命为副主席、代行主席职务,1991年7月当选为主席。1994年4月,非国大在南非首次不分种族的大选中获胜。同年5月,曼德拉成为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。1997年12月,曼德拉辞去非国大主席一职,并表示不再参加1999年6月的总统竞选。1999年6月正式去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