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事办完之后,朝臣们便嚷嚷着处置那些叛臣。比如,拿着大唐的俸禄、关键时刻却背叛朝廷投靠安禄山的朝廷大佬。比如,主动交出城池、委曲求全的地方官员。对此,御史们展开了唇枪舌剑般的交锋,大致有两种意见。
以御史大夫崔器、兵部侍郎吕諲为首的人认为,按照国家的法律,这些人背国投敌,按律应该处死。
礼部尚书李峤认为,叛军连克洛阳和长安,就连天子都得南下逃难,大家为了自保,无可厚非。再者说,河北的叛军依旧嚣张,如果朝廷能够显示出不记国仇,宽大为怀的姿态,附逆的人将会重新前来投靠。如果从严治罪,河北的局势恐怕更加难以收拾。
李亨的本意是从严处置,可是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,李亨逐渐转变了心态,最后决定采纳礼部尚书李峤的建议,以大局为重。
不过,李亨的原则并未动摇:有死罪者,严厉处罚,其余的人,酌情处置。具体的办法是:将罪行划为六等,重罪的斩首示众;次者赐自尽;再次者重杖一百(基本残废,生活不能自理);再次者分为三等流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