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秦煜想让他跟世家合作,那便合作就是,反正也不是第一次。
“正是。”
“既然如此,好说,好说,不知诸位家主打算怎么个合作法?”
“既然陛下同意,那就人力物力和财力各出一半,盈利咱们也是对半分,如何?”
崔仁见李世民同意,就说出了他们在家商量好的合作方案。
朝堂出一半的力,那么就得一半的利润。
剩下的他们几个家族自己再分另一半。
这样谁也不吃亏,谁也不占便宜。
李世民想了想点头,“朕觉得此法可行。”
“陛下既然答应,那我们便立契吧。”
李世民就着几案上的纸笔开始写了起来。
契约一共写了两份,李世民手中一份,世家手中一份,分别写着李世民和几个家族的负责人的名字。
翌日,朝堂上。
李世民将这个事情安排给了戴胄。
他是民部尚书,负责这个事情,自然是理所应当。